教育部: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 部署实施幼小衔接试点工作

教育 (20) 2021-11-14 21:31:07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655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关于顺应学龄前儿童自然天性进行引导培育,禁止计划性、机械化辅导教育的建议”,教育部表示,将研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指导各地以县(区)为单位遴选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655号建议的答复

  教基建议〔2021〕549号

  您提出的“关于顺应学龄前儿童自然天性进行引导培育,禁止计划性、机械化辅导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现答复如下:

  3-6岁是儿童认知、语言、社会性发展的关键阶段,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的保育与教育,对幼儿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促进每个儿童富有个性的成长,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同时《指南》提出应经常带幼儿接触大自然,引导幼儿关注和了解自然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逐渐懂得热爱、尊重、保护自然。为推进幼儿园保教质量不断提升,教育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幼儿保育教育指导。推动各地贯彻落实《纲要》和《指南》,分片开展游戏研讨培训,以优秀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引导幼儿园教师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帮助教师观察了解幼儿,充分尊重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兴趣需要,支持幼儿在接触自然、生活事物和现象中积累有益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促进幼儿在生活与游戏中学习与发展。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幼小科学衔接机制,幼儿园实施入学准备教育,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性教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新生顺利适应小学生活。

  二是部署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教育部先后两次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小学化”治理,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幼儿园教授拼音汉字等小学课程内容、以机械背诵等方式进行强化训练、小学非零起点教学以及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各地积极推动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同步整治,有效扭转“小学化”倾向。

  三是持续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部连续十年部署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先后以“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学习《指南》,了解孩子”“游戏——点亮快乐童年”“科学做好入学准备”等不同主题,面向教师、家长和社会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引导幼儿园和家长重视自然和生活中蕴含的独特价值,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建立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相关单位,推动幼儿园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和《指南》,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将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通过组织开展培训和实地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提高教师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以科学的评估指标为指导,引导幼儿园教师关注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创设丰富的环境,支持幼儿在生活和游戏中主动探究和发展

  二是部署实施幼小衔接试点工作指导各地以县(区)为单位遴选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园(校),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大班下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树立主动衔接意识,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课程,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

  三是继续加强社会宣传和引导。利用各级广播电视媒体 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以多种方式宣传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自然成长规律的重要性,引导全社会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推动科学保教,为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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