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周政策 | 湖南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这7类医疗支出医保不予支付……这些政策值得关注!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本周这些重要政策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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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近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如何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如何规范收费行为等,作出了明确要求。《通知》提出,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同时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该《通知》自2021年11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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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unantoday.cn/article/202111/20211116200717169.html
校外托管机构一次性收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校外托管机构要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托管服务协议书,明确托管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退费与争议解决办法、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条款。应合理确定托管收费标准并在服务场所公示,不得收取公示之外的任何费用,且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停止托管服务的,应提前30日告知被托管学生及其监护人,按照托管协议剩余天数退还托管费用,并依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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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园区企业办事“干货”来了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集成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环节,做到线上“一个平台、一体审批”,线下“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在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诺办结时间从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5—10个工作日。
这7类医疗支出医保不予支付
11月15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湖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1年版)”同时公布,自即日起实行,有效期为5年。
《清单》将门诊待遇支付政策进行了明确。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差距,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清单》明确,7类情况不予以支付,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6、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范围的;7、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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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unantoday.cn/article/202111/20211115182323975.html
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全省高速公路按照“统一标准、联网运营、分级管理、聚合清算”的原则进行联网收费管理。
车辆通行费按照“准确、公正、高效、透明”的原则,进行清分和结算。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结算前,归全体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共同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延缴、截留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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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推动流通创新发展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消费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全省对外贸易年均增长15%以上,进出口总额突破7000亿元。
《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消费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万亿元,年均增长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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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技产业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
近日,省科技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省级高新区要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积极创建“五好”园区,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