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近日,又有博主在网络发声维权!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_Niki君_ 截图
11月19日,一位名叫“飞哥在东莞”的网友,在某平台发文:“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
消息在网上快速扩散,但有网友发现,照片系几年前一女生和外公拍的写真被盗用。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_Niki君_
11月21日凌晨,@_Niki君_刊出长文,回应被造谣“老夫少妻”一事。
@_Niki君_表示,为满足外公的心愿,她于2018年12月29日在小红书发帖晒出自己和外公游玩上海的照片,之后又陆续晒出自己陪外公拍的写真。但却被朋友告知,部分图片出现在某网络平台,并被写成了“老夫少妻”的故事。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_Niki君_ 截图
博主表示自己非常崩溃,对其生活已经造成困扰,并已经联系律师要严肃追责,她希望能将当事人行拘,还在收集证据。
11月21日中午,博主发文表示:关于被造谣,一定刚到底。然而被律师告知,她所希望的让造谣者被刑拘/行拘的处理办法都几乎不可能,甚至报警几乎无法立案。
律师表示,过往被造谣受害人(甚至上热搜程度的受害者)的维权费用甚至高达数10w之高,并且维权之路甚至按年计算。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_Niki君_ 截图
对此,网友也纷纷表示: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支持维权!
目前,“飞哥在东莞”的原贴已经删除,且搜不到对应的账号。
但据网友的爆料,“飞哥在东莞”已改名为“东莞故事会“,浏览他的帖子发现,该账号经常发布类似博眼球的消息。
图片来源:平台截图
截至目前,“飞哥在东莞”还未就此事进行回应或者道歉。
此外,据极目新闻报道,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郑晶晶律师此前曾代理过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她认为,如果博主所说属实,“飞哥在东莞”的行为肯定构成民事侵权,从人格权角度,严重侵犯了当事博主的名誉权,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网络侵权诉讼,要求其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向受害人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则要看诽谤行为是否能达到情节严重的构罪标准,难度相对会比较大。但受害人可以报警,要求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郑晶晶律师建议,不管是哪种情形,首先要及时固定侵权证据,对互联网平台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司法区块链存证平台等新型方式及时保存证据,为后续维权追责扫除障碍。
来源丨北京青年报、每日经济新闻、极目新闻等
张兰